內政部擬在5月提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,以降低新建案的公設比來達到降低房價。根據《經濟日報》報導,對此,全國商總主席、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今15日表示,缺工缺料已經減少建商利潤,如果還要減少公設計價坪數,建商最後就是被迫拉高單坪售價,這對降低房價沒有幫助,還會增加實價登錄的坪數計算困擾,因此建議政府修法前宜三思。
|公設比與房價無絕對關係
對於降低公設比降低房價議題,賴正鎰分析,公設多寡跟房價並無絕對關係,通常建案公設區分小公、大公,光是最基本的大公、小公加起來的公設比至少要22%以上。過去大樓只要一支逃生梯,後來政府強化消防逃生安全,所以公設比才會拉高到29%左右。再加上為了滿足忙碌的現代人居家休閒需求,建商才規劃多樣化的休閒型公設,所以基本上新建大樓配比豐富的公設,公設比幾乎都在35%左右。
|認為共有部分並非虛坪
對於爭議多的地下室車道由住戶共同分攤的問題,賴正鎰認為以使用者付費原則是相當合理的,但並不是沒有買車位就用不到,因為多數地下室有同時設置蓄水池、垃圾集中站、化糞池或有其他共同使用性,要將車道、車位排除於公設面積勢必引發爭議,至於要攤提多少比例,他認為可以再討論。
同時強調,共有部分並非虛坪,多數是為了建築安全或設計所必需,房屋買賣價格是由市場供需而定,共有部分登記只是改變單價的計算方式,對壓低房價沒有幫助,若硬要將公設拿掉朝向實坪制計價,只會把房屋單價拉高,徒增實價登錄的亂象與困擾,建議政府修法前宜三思。